树立法律理念培养法律思维(完整版)实用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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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律理念培养法律思维(完整版)实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版实用资料,欢迎下载)树立法律理念培养法律思维∞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发表法治建设白皮书。白皮书在总结新中国法治建设成就的同时.坦言:对我国今后而言,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是一项艰巨任务。我国法治教育实行已久,现实却仍不断出现一些知法犯法的群众、违法执法的行政官员、违法司法的司法人员.这不得不让我们思考,我们的法治教育出了什么问题?法治教育如何不仅让受教育者知晓法律,而且让受教育者尊重法律,并自觉在法律的轨道内行为行为受理念的指引,特定的思维模式决定了特定的行为模式。探寻能真正树立法律理念和培养法律思维的教育教学模式,是法治教育的根本出路。本文拟对法学案例教学树立法律理念和培养法律思维的问题进行探讨。一、我国法治教育面临的难题——法律知识教育模式不能根本上导致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转变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中,法治教育始终起着重要作用。它不仅为社会输送立法、执法、司法方面的专门法律人才,还帮助社会建立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律环境。某种意义上,法治成果与法治教育效果休戚相关。我国法治教育在知识教育方面的成绩我国的法治教育包括普及法律知识的教育和法学教育两个方面。前者面向全社会进行,旨在加强社会依法治理,教育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后者面向各类法律院校进行,旨在为社会输送专门法律人才.教育重点是各层次法律专业学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法治教育取得了瞩目成绩。首先,普及法律知识教育成效显着。当今中国,不仅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已形成制度,各级各类学校也把法治教育纳入必修课程,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更是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如今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其次,法学教育得到长足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经过近30年的恢复、重建、改革和发展,目前已形成一个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体系,基本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我国法治教育在完成知识教育后面临的最大问题——“知法、懂法”者并不一定“依法、守法”法治教育过去主要面对的是社会。不知法、不懂法。的问题,上述表明,我国已通过法治教育基本解决了这一问题。令人遗憾的是。即便如此,在我国,上到政府官员,下至平头百姓,虽然对法律早不再陌生,甚至不少人还熟知法律.但漠视法律、无视法律、甚至践踏法律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更有甚者,这样的行为有时竟出自一些具体的执法者、司法者。这说明,。知法、懂法’并不一定‘依法、守法’。为什么会出现‘知法而犯法、懂法而违法’的社会现象9。法律至上、法律j妨磊。白9基本法律意识末在头脑中真正建立,‘尊崇法律、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未真正获得内心认同,这才是内在的真实原因。一直以来,我国的法治教育都以法律知识教育为主要模式,虽然它也为社会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事实告诉我们,表面的知识接收并不直接导致深层意识和观念的转变。意识和观念是藏于内心的深层次问题,只有特定的理念和思维成型,意识和观念才会产生根本变化。掌握了法律知识并不必然具备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更不意味着能够自觉尊崇法律,以法律思维面对问题。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上述分析表明:知识教育作为法治教育的主要教育模式,并不能根本上解决意识和观念转变的问题。知识教育的这一局限性将成为我国今后法治教育要突破的一大难题。二、法学案例教学以理念教育、思维教育为导向。有助于根本上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理念教育、思维教育模式注重理念的接受和思维的形成心理学家库伯依据经验学习理论,把人的学习过程用学习循环圈展示出来,如图:依据该循环圈,—个完整的学习路径应该历经体验、反思、理论、实践的循环,而且,只有在这种循环过程中产生的理论化观点才有意义,学习者才会自觉将其用于实践。这是因为,人们可以接收某种理论,却不一定在接收的同时自然地接受该理论,理论的接受必然建立在内心体验和反思的基础上。而只有经过反思接受了的理论,才会转化为学习者内在的理念和思维,从而升华为信念,并对其实践产生影响。一直以来,我们的知识教育总是直接从理论入手,侧重于学习者对理论的接收和理解。却忽略了其对理论的实践感受和内心接受情况,也难以关注理论是否已转化为学习者内心接受的理念,并在头脑中形成特定思维。注重实效的教育,必须格外注重教育对象对理论的接受,尤其注意运用适当方法帮助教育对象完成体验和反思的过程,促进内在理念和思维在其头脑中的形成。与知识教育相对应,我们或可把这种教育模式称之为理念教育、思维教育模式。教育的效果有赖教与学两个方面,明确教育目的,遵循学习规律施教,教育才能卓有成效。2、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