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加气站验收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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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文档精选文档..精选文档.附表加气站安全条件检查表项目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记录结论站址选择1、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要求的安全,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GB50156-2012第4.0.1条2、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气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气站。GB50156-2012第4.0.2条3、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的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点、LNG橇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9的规定。GB50156-2012第4.0.9条4、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油加气站的加油加气作业区。架空通信线路不应跨越加气站的加气作业区。GB50156-2012第4.0.13条5、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气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①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②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③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④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⑤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⑥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⑦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总平面布置1、车辆入口与出口应分开设置。GB50156-2012第5.0.1条2、站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站内道路转弯半径不宜小于9m。GB50156-2012第5.0.2条3、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站外GB50156-2012第5.0.2条4、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GB50156-2012第5.0.2条5、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界线标识。GB50156-2012第5.0.3条6、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GB50156-2012第5.0.5条7、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GB50156-2012第5.0.8条8、站房可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但应符合本规范第12.2.10条的规定。GB50156-2012第5.0.9条9、加油加气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GB50156-2012第5.0.11条10、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GB50156-2012第5.0.12条11、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0.13-1和表5.0.13-2的规定。GB50156-2012第5.0.13条加气工艺与设施1、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8442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的有关规定。2储罐内筒的设计温度不应高于-196℃,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1)当Pw<0.9MPa时:Pd≥Pw+0.18MPa2)当Pw≥0.9MPa时:Pd≥1.2Pw式中:Pd----设计压力(MPa)Pw----设备最大工作压力(MPa)GB50156-2012第9.1.1条第2款2、内罐和外罐之间应设绝热层,绝热层应与LNG和天然气相适应,并应为不燃材料。外罐外部着火时,绝热层的绝热性能不应明显降低。GB50156-2012第9.1.1条第3款3、LNG储罐组四周应设防护堤,堤内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1个最大LNG储罐的容量。防护堤内地面应至少低于周边地面0.1m,防护堤顶面应至少高出堤内地面0.8m,且应至少高出堤外地面0.4m。防护堤内堤脚线至LNG储罐外壁的净距不应小于2m。防护堤应采用不燃烧实体材料建造,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及温度变化的影响,且不应渗漏。防护堤的雨水排放口应有封堵措施GB50156-2012第9.1.2条第2款4、防护堤内不应设置其他可燃液体储罐、CNG储气瓶(组)或储气井。非明火气化器和LNG泵可设置在防护堤内。GB50156-2012第9.1.2条第3款5、地下或半地下LNG储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罐宜采用卧式储罐。2储罐应安装在罐池中。罐池应为不燃烧实体防护结构,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及温度变化的影响,且不应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