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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08〕16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为了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促进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办出高职特色,开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形成江苏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新优势,更好地为富民强省和“两个率先”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现提出如下意见:1.以就业为导向,明确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走产学研结合发展的道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2.以品牌特色专业为龙头,创新专业建设机制。根据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办学条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的趋势,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状况,所有高职院校都要遴选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凸显以及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专业点,建立以品牌、特色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若干专业群,形成国家、省级、学校三级特色专业建设体系,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要加强专业建设的中期评估工作,对不符合市场和社会需要、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减少或停止安排招生计划。积极推进行业、企业全程参与专业建设的新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与劳动、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使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90%以上。3.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各高职院校要以国家和省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加快学校的精品课程建设,形成国家、省和学校的三级精品课程体系;要创新课程开发体系,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工学结合的课程和教材;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要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不断推进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优质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受益面。4.以实训基地建设为重点,抓好高职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实验、实训、实习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及其专业群的布局结构,整合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紧密联系行业企业,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创新建设机制,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加强实验室、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建设,使所有开设的专业都有满足要求的实验、实训和实习基地。要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多种功能,使实训基地成为学生教学和训练的主要场所、教师双师素质锻造和科研的平台、校企合作和生产服务的基地、社会服务的窗口、技能鉴定的场所。要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合作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要大力推进校外顶岗实习,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重点建设一批服务面广、装备水平高、机制灵活、效益突出、开放共享的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并力争进入国家级实训基地行列。5.以“双师”为骨干,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根据国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改革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调动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引导教师为企业和社区服务。实行“访问工程师”和出国进修制度,教师通过挂职、合作研发等多种形式,深入到专业对应的行业企业一线,系统掌握业务技术流程,强化实践技能。开通高职院校引进企业技术人才的渠道,实现智力柔性流动和人才资源共享。每个专业至少要培养和引进1—2名专业带头人,培养4—6名骨干教师,聘请4—6名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完善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资格评聘办法,针对高职院校重实践、重技能、重应用的特点,单独制定相应的条件标准,实行分类评审;完善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