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I-PD-01-承揽商环境与安全卫生管理规范1006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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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版次01文件編號ESI-PD-01說明書頁數/10承攬商環境與安全衛生管理規範發行日期06/25/10文件修订纪录版次页次章节内容异动明细实行日期01NEWISSUE06/25/10QP-QA-01-01-011.目的:为防止职业灾祸,保障承揽商工作人员和本公司员工之安全健康,及厘订承揽人有关安全卫生之权利与义务,作为承揽人管理之根据,特订定本规范。2.范围:适用于与经过本公司评核、签订合约之承揽商,含相关原物料供货商、工程施作厂商及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等之一切作业人员(含再承揽厂商及翻译人员,不含送货及团膳厂商),对安全卫生与环境影响之管理。3.权责:3.1总经理:3.1.1担任安全卫生总指挥工作,核定承揽人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环境安全及施工安全措施计划。3.1.2.核准工程承办单位或发包单位拟定之各项合约书并签定。3.1.3选派本厂适当之工程承办单位或发包。3.1.4裁定环安单位提报审查承揽商作业不合格时以后续处理事宜。3.2承办单位及发包单位:3.2.1工程/维修保养/其它供应合约承办或发包相关事宜及承揽商评估作业。3.2.2选派主办工程师(人员)或发包人员。3.2.3协助主办工程师(人员)或发包人员管理承揽商。3.3主办工程师(人员)及发包人员:3.3.1工程/维修保养合约之各项作业请求及其作业监督。3.3.2其它供应合约之联络窗口、应签署相关文件数据提供与追踪。3.3.3要求承揽商于承揽工程期间对自备器材及工具进行自动检查。3.3.4纠举告发承揽作业人员之不安全行为及运用不安全设备案件,不服纠举者得以要求其暂停施工,或提出承揽商罚款建议事项。3.3.4工作证之不定时查核。3.3.5作业需求消防车或消防人员之支持,须于发包承揽前呈报、和谐及评估作业。3.3.6负责现场动火作业之监督管理。3.3.7负责压力容器或进入塔槽内作业之安全警戒。3.3.8负责现场制程异常形状之排除并告知现场作业人员。3.3.9要求承揽负责人实践掌握在厂工作人数及名单,并每日报备。3.3.10督导承揽人保持作业场所之环境清洁。3.3.11工程验收时,得提出作业缺失事项交付承揽商改善,定期进行承揽人之绩效评估。3.4环安课:3.4.1承揽商应检附相关文件及数据存查。3.4.2承揽商环境与安全卫生管理、督导与稽核。3.4.3纠举承揽人作业人员之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环境及不安全机具、设备之运用。3.4.4负责对承揽商其其所属员工进行教育训练,以告知承揽商本公司之工安要求及应留意事项及应采取之防范措施。3.4.5参与工安违规事项调查,并参考主办人员之建议开立承揽商罚款告诉书。3.4.6环境与安全卫生变乱之通报、调查与报告。3.5承揽商负责人员3.5.1负责安全工作方法规划。3.5.2负责承揽作业期间实行自备器材及工具之自动检查。3.5.3纠正所属作业人员之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之机具运用。3.5.4每日统计所属作业人员到厂人数,并每日向发包单位及环安部报备。3.5.5当发生紧急形状时,负责疏散及集合清点所属之作业人员。3.5.6依本厂及政府法令之规定,对所聘雇之作业人员办理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并作成记录备查。3.5.7督导所属作业人员接受本公司相关人员对违犯安全规定之纠举。3.5.8随时与本厂发包单位、作业区域和工安人员保持联系,并接受本厂之安全卫生指点与建议。3.5.9负责所属作业人员进出本厂出入答应证之请求。3.5.10工作进行中如有任何不测或特殊事情发生,除须依法办理承揽人职业灾祸之通报外,亦须立即知会本公司发包单位及环安人员,俾立即采取应变措施,及进行相关变乱报告与调查。3.5.11作业前,负责与本厂监工及作业区人员确认制程能否已达安全条件,并经本厂人员认可后始可开始作业。3.5.12负责安排所属作业人员接受本公司指定之工安训练或讲习。3.6施工管辖区主管3.6.1负责施工/维修/保养人员之所属辖区作业环境危害告知。3.6.2不定期对所属辖区施工/维修/保养作业之巡查及检查。3.6.3纠举所属辖区承揽作业人员之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环境及不安全机具、设备之运用。3.7采购人员3.7.1负责与本规范所定之合约或请购单应检附或加注相关数据及文字。3.7.2签订后之施工/维修/保养合约,应将厂商名称、检查/维修/保养之机仪器设备名称及其联络人/联络电话等数据提供给环安人员存查。3.7.3其它供应合约签订后,供货商所供应之产品属法规规定之危害物资、毒性化学物资,应自动提供厂商数据及其物资安全数据表等数据给环安人员存查。4.参考数据:4.1ISO140014.4.64.2承揽商管理办法4.3劳工安全卫生管理规章4.4劳工安全卫生惩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