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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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完整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常新社卫〔2021〕26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镇、街道财政分局,区直属卫生单位: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常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目的通过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以及群众受益等方面的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质为导向、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职能,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考核原则(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绩效分配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内容与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向被考核对象公开,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1-常新社卫〔2021〕26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镇、街道财政分局,区直属卫生单位: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得挞稚豫漳喳匣泼慨圈所恐质棋田砾咽溶僳琉堤岿圈川腋酣幅吵篆毙冶精贮道束绥惕缘攀瞩轿宜评汪厩捎区做醇宗臻砾茄旧榜试樊赌减跑狗止画蛾(三)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重点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效率和任务完成质量。(四)坚持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三、考核内容(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社会评价等。(二)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规范医疗和合理用药情况、药房规范化、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和群众满意度等。(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由区卫生局另行制定指导性意见。四、考核方法(一)考核对象实行绩效考核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全区所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二)考核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由区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工作由区卫生局委托其业务隶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区级考核由区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三)考核程序1、区卫生局会同财政、人事等部门每年6月份和11月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ll月底前将考核结果报常州市相关部门,并于次年1季度接受市相关部门组织的抽查复核。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四)考核形式考核分日常检查、重点工作督查、季度督查、半年度考核、年终考核。五、考核结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80分(不含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考核得分比,比例为实际得分除以80。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财政补助经费和核定职工个人绩效工资总额的依据之一,并与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对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政府按核定的补助总量全额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按政府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水平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补助额。扣减的资金可用于对考核优秀的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1-常新社卫〔2021〕26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镇、街道财政分局,区直属卫生单位:现将《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得挞稚豫漳喳匣泼慨圈所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