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大纲编写的原则性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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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大纲编写的原则性规定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和检验课程质量的标准,是各教学单位规范教学内容、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编写(选用)教材、开展课程建设的重要依据,是各专业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一、编写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1、指导性原则。教学大纲应体现并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层次对教学内容的要求。2、针对性原则。对学时、教学要求不同而名称相同的课程,应根据不同授课对象、不同教学目的、要求,分别制订课程教学大纲或在说明部分和教学要求等方面加以区别。3、前瞻性原则。教学大纲应较好地反映该课程基本内容,并能体现所在学科领域内的先进成果及前沿知识,充分体现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的先进性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成果,使学生能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得到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4、整体性原则。教学大纲的制订要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整体优化的要求,依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作用,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环节及其内容,处理好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内容间的重复和遗漏。力求文字严谨、名词术语规范、意义简明扼要。5、科学性原则。教学大纲应符合教育部提出的相关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并参照教育部组织制定或推荐的教学大纲进行编写。6、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更新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学大纲应适时编写或修订,同时应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做到稳定与灵活二者有机结合。二、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说明”、“正文”和“附录”三部分。(一)说明说明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课程概述⑴课程性质及课程介绍。说明本课程在学科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在本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具体属性。⑵适用对象。指出课程授课对象的专业或专业类别。⑶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说明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提出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2、教学目的、意义、任务。明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地位、作用和学科特点,明确学生学习本课程后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3、主要教学方法、手段的要求,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目标的主要做法。4、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5、学时与分配。⑴总学时。⑵学时分配(主要教学环节学时数及占总学时的比例)。课程总学时应包括课堂讲授课学时、实验或实践(实训)学时。课程总学时数和学分数应与专业教学计划相一致。6、实践教学内容与要求结合课程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积极研究、设计、开发实践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实践教学的课程,应明确实践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与考核要求;对于实践性强的课程,则应单独编写实践(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样表见附件2)。7、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所采用或建议采用的考试方法(口试、笔试,闭卷、开卷,或课程论文、设计等),以及各考核环节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二)正文课程教学大纲应分章、节、目介绍教学内容、明确学习目的和要求及每章节学时数。要注明章、节、目的名称,目下面要有教学内容简介。要依据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教学要求(描述了解或理解、掌握、熟练掌握的内容)、教学方法、手段及实现教学要求的办法,同时体现对作业的要求(含课程论文)。(三)附录列出推荐使用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目录。教材选用必须以保证质量为首要原则,尽量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国家最近出版的教材、国家及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及国外引进的优秀教材等。教学参考资料包括教学指导书、案例集、习题集等。(四)课程教学大纲具体写作格式参看附件1。三、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1、课程教学大纲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培养目标、规格,结合社会需要,在总结教学实践经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课程组组织编写初稿,教研室集体讨论形成修改稿,经教学系主任审核后定稿,报教务处备案。2、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活动的依据,为了保证课程教学的严肃性、稳定性,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3、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要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订,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做修改调整时,各课程组可向教学系主任提出申请,同时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经系主任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4、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均应有课程教学大纲,严禁无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拟新开设的课程在开课前必须先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经教务处审核并备案后方可开课。四、本编写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务处2008年2月28日附件:1、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教学大纲模板2、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践(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