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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编制业务工作流程图(预算股)预研究制订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原则布置部门预算布置部门预算业务股汇总审核上报“一上”“二上”预算、算对预算单位上报“一上”、“二上”预算进行审核股分别下达预算内外资金控制数一级预算单位根据本年度的编制方案和办法,上报“一上”“二上”部门预算、基层预算单位室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批复“二下”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批复“二下”财政预算资金追加业务流程图(预算股)发生对预算执行有较大影响的下列情况,属追加预算的范围,可以提出追加预预算申请: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的;2、上级下达的业务计划有较大调整的;3、发生突出事件的。4、其他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根据确认的指标开具指标通知单和拨款通知书按县长审批意见,由预算股进行指标确认报县长审批报局长复审县财政局预算股会各业务股室初审,并提出修改建议单位提出申请县财政局国库股拨款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审批工作流程图(国库股)申请单位到县财政局国库股领取申请表审未过回请位核通退申单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附相关开户文件证明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盖章交申请单位申请单位递交人行办理开户手续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图(采购办)单位填写《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审批人签字、单位盖章协议供货分散采购、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政府采购办审核集中采购发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告开标、决标签合同供货、验收开发票财政局业务股室审核签章即时审核国库直接支付货款采购办审核并备案有关资料,在发票上签章单位支付货款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处理流程图(监察股)执法机关对依法收缴的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分别设立各种罚款、(追没收缴)财物、无主财物的账目属一般性物品属专管机关管理或专营企业经营的财物执法机关分别开列清单,在结案后一个月内送交财政部门仓库或其指定的场所。视不同情况,按照《黑龙江省罚没财物和赃款、赃物管理规定》不适宜拍卖适宜拍卖送交县各定点变价商店,由财政、执法机关等监督部门派人参加,经价格认证中心估价后,纳入正常销售渠道变价处理。财政部门会同执法机关送交拍卖单位公开拍卖收入入库非税收入减免工作流程图(国库非税)有权部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减(免缓)的执收(罚)单位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县财政局国库非税备案缴款单位(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确需减免缓的执收(罚)单位审核县财政局集中复审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局国库非税办理减免手续财政票据申领工作流程图(票据站)申请单位提供下列资料:1、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相关收费文件);2、单位法人证明(行政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社团组织提供社团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3、相关行业准入资格证明;4、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票据申领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县财政局票据站审核发放票据票据审核与消毁票据申领单位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监察股)根据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每次检查实施之前制订详细检查方案,并报局领导批准检查报告经审理小组审理通过后,应形成书面审理意见,并由审理人、审理组组长署名,连同审理材料报县财政局领导审批在进点检查前3日,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并取得被检查单位签章的回执财政机关根据最后审定的财政检查报告,向被监督单位出具《财政检查决定》或《财政检查意见》检查人员按照检查方案明确的各自分工进点开展检查,逐项逐事形成完事的工作底稿对做出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之前,应以《财政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检检查组应根据检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汇总填制《财政检查报告》;并在检查结束后10日内,将财政检查报告、检查底稿等资料交财政局组织检查部门查单位及当事人,被查单位及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最终按规定下达《处罚决定书》,对违反党纪政纪责任的人员,应填写《财政检查移送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财政机关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组织审理小组进行审理,然后发函或当面征求被查单位意见对检查档案应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契税征收工作流程图(契税所)纳税人持申报材料到县财政局契税所办理纳税事宜1、购买商品房或营业用房提供材料:购房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购买二手房提供材料:买卖双方身份证、买卖协议、评估报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审核岗:纳税资料审核、减免、录入一个工作日内办结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提供材料:出让合同、转让协议及评估报告、权属承受人或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