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费税优秀文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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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消费税3.1消费税概述目前世界各国开征的消费税都是兼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节职能的一种商品劳务税。与此相适应,现代消费税一般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消费税具有特殊调节作用消费税是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进行特殊调节的税种,即消费税与增值税相配合,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特定的应税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再进行一次特殊调节。同时,对选定的特殊应税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需要限制和控制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实行较重的税负。2.消费税具有较强的聚财功能消费税尽管征税范围较小,但纳入征税范围的消费品的消费量一般都比较大、使用面广,其税源充足。另外,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消费品有些本身就是具有重要财政意义的产品,因此消费税具有较强的聚财功能。3.消费税具有征税项目的选择性我国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是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选择了包括高档消费品、奢侈品、高能耗消费品、不可再生资源消费品和限制消费的消费品等。对这些消费品征税,既不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又可以发挥限制有害消费品的使用、抑制不良消费行为、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和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作用。4.消费税具有征税环节的单一性消费税选择在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性征收,其他环节不再征收。税源比较集中,一方面可以防止税款的流失,一方面可以节约征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1.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行为。消费税对特定的消费品征税,税率一般都比较高,并且其税负最终由消费者负担,这就使消费税具有了一定的调节消费的作用。消费环节征税的范围仅限于国家选择的少数商品,这些商品或者具有一定的财政意义,或者是属于国家控制或限制的特殊商品。对这些产品的范围国家还可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形势变化对之进行调整,分别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以体现调节意图。由于税收负担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价格的高低,进而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因此通过一定时期对消费税征税范围及税率等的调整可以调节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引导消费的方向和结构,体现国家的消费政策。由于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消费结构的变化对生产结构也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进而可以引导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2.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由于消费税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出台的,其收入主要集中在卷烟、酒、石化、化工等几类产品上,税率高且档次多,组织收入的作用强。税制改革后许多高税率产品改征增值税,而增值税又是中性税种,只设一档基本税率17%和一档低税率13%,税负减少很多,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为了确保税制改革尽量不减少财政收入,同时又不削弱税收对某些产品生产和消费的调节作用,就需要开征消费税。消费税的开征一方面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有发挥了税收的调节作用。消费税尽管征税范围较小,但它在取得财政收入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因为消费税的税源广泛,平均税率比较高,以及以流转全额为计税依据,与企业的经营成本无关等原因,使得消费税可以稳定、及时、足额聚集财政资金。3.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在我国当前以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居民个人收入水平客观上还会存在较大的差异,在税收上除了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种缓解收入差距外,还可以通过消费税来加以调节。因为,在我国现阶段受多种因素制约,紧靠个人所得税不可能完全实现税收的公平分配目标。通过对某些奢侈品和高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从调节个人支付能力的角度增加某些消费者的税收负担,达到调节高收入者的高消费,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矛盾的目的。3.2征收范围和纳税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消费税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在种类繁多的消费品中,计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应税消费品并不多,概括起来可以归为以下五类:一、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的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二、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三、不可再生资源或再生资源缓慢的消费品,如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四、高能耗、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五、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并非一成不变,它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消费结构的变化等适时进行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所称销售,是指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