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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中的饮食文化◆陈国新屈原创作的《楚辞》,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且在中华文化史上为我们保存了享誉世界的“楚文化”,特别是留下了丰富的饮食文化。《楚辞》中记录了大量的饮食习俗、烹饪方法与技巧、宴席菜肴与菜谱,为古老的秭归保留了珍贵的历史记忆。饮食是人类物质文化和民族文化、社会习俗各个组成部分中,最能反映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两千多年前,屈原创作的《楚辞》中,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资料。《离骚》、《九歌》、《九章》、《招魂》等篇章中,大量记录了春秋战国时期楚人在饮食文化上的遗存。诗篇中不仅向我们展示了楚先民们在那时吃什么,怎么吃法;喝些什么及菜肴的种类,而且还让我们了解到是如何对食物进行配制、加工、储存等方法。古籍记载及考古证明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载:“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古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食。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1]这说明楚国当时不仅是鱼米之乡,而且物产也很丰富,食物来源也很多。汉《盐铁论·论菑》也载:“越人美鳖蚌而简太牢”。[2]晋《博物志》卷一载:“东南之人食水产,西北之人食陆畜;食水产者龟蛤螺蚌以为珍《楚辞》,不觉其腥臊也”。[3]隋《玉烛宝典》载:“煮龟蒸鱔,南方妨食水族耳,非内地所行。”[4]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楚人就善于种水果和蔬菜。《周礼·地官·载师》记录:“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效十一,远效二十有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5]周朝当时对园圃征税很低,非常适应各诸候国的种植业,这种制度是楚国园圃种植业兴旺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吕氏春秋·本味》载楚国有“江浦之橘,云梦之柚”[6],《战国策·赵策》载:“云梦橘柚之地”。[7]《庄子·山水篇》记载孔子困于陈、蔡而“食杼栗”。陈、蔡二方国是楚的占领国。《左传》昭公十二年载:楚先王熊绎“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8]桃即桃树,棘是枣的原生果,就是野生酸枣。这句话是说楚王熊绎在那个“衣衫褴褛”的年代,多以水果为食物,而艰苦创业的故事。屈原故里的人民善捕猎和采集动、植物,也在饮食构成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楚地气候温暖,土壤肥沃,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很多。《史记·货殖列传》载:“江陵故郢都,西通巫巴,东有云梦之饶”。[9]“饶”是指南方湖泊湿地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又如《战国策·宋卫策》载:“汉水鱼鳖龟为天下饶”、“荆有云梦,犀兕麋鹿盈之”。[10]“盈”就是太多了。《吕氏春秋·本味》载:“洞庭之鯆,东海之鰑,醴水之鳖”。[11]《战国策·楚策三》载:“黄金、珠玑、犀、象出于楚”。[12]《楚策四》载:“蔡圣候食湘波之鱼”。[13]诸多文献资料表明,南方楚民族采集物品种类繁多,《夏小正·四月》载有“秀幽”、《礼记·月令》载有“苦菜秀”,秀是指开花,这里反映出楚人在夏正四月苦菜花开时采之为食。《九歌·山鬼》“采三秀兮於山间”,是否可以理解为采集三种野菜。在江陵出土的竹简中有“东瓜鳖裙蒸”,就是清蒸甲鱼,再配上冬瓜,真是汤鲜味美,鳖肉也好吃。除古籍文献记载以外,在近、现代史上的众多考古发现,也充分证明了楚人饮食文化的渊源及厚重。从东南沿海的河姆渡新石器遗址、江汉地区的屈家岭新石器遗址中,均发现了粳、灿稻谷的痕迹及遗物。在楚都江陵纪南城内陈家台,发掘战国时期的铸造作坊遗址,发现有五处被火烧过的稻米遗址,其中最大的一处长约35米,宽约15米,厚约5—8厘米。属战国时期的江陵望山一号墓出生的铜鼎里,存有许多牛、羊、猪、鸡等的遗骸;在二号墓中还发现了有调味品的生姜、小茴香及蔬菜。长江马王堆一号汉墓简文载,该墓随葬的蔬菜有芋、葵(冬葵、冬苋菜)、芥、菘(白菜)等;二号汉墓的简文和帛书中分别提到了枣、柿、石榴以及砂梨。随县曾候乙墓中出土的一种青铜炒炉,上层盘内盛有一条鲫鱼、一条鳙鱼,下层盘内放有木炭,笔者理解为现代意义上的“火锅”。《楚辞·大招》“煎鲫臛雀,遽爽存只。”[14]就是上述真实的描写。屈原故里饮食文化的传承据考古发现证明,我国南方民族种植水稻的历史已达七千多年。《离骚》“折琼枝以为馐兮,精琼靡以为餦”,此句诗的意思是说将大米磨成米浆,然后蒸成糕。现在人们经常吃到的“发糕”就是从那时传承下来的,屈原家乡的秭归人到现在还有把新鲜的桂花(有时是玫瑰花瓣或是红枣之类)嵌在发糕上蒸了吃的习惯,确实别有风味,而且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