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法律精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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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商品房住宅小区共用资源产权配置的法律统一性——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法律精神商品房住宅小区共用资源产权配置的法律统一性——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法律精神凌效海内容提要业主与开发商等在小区车位、车库、绿地、人防设施等共用资源上的冲突是对社区生活共用资源支配权的博弈。如何调整这种利益关系直接关切社区生活秩序。我国《物权法》的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基本制度。商品房住宅小区是由各专用部分与共用部分构成的统一体二者承载的法律利益归属也应当具有统一性。住宅小区的共用资源上不应设立与业主安居利益对抗和排斥的的权利这是社区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业主与开发商等关于小区车位、车库、绿地、人防设施等共用资源的权属争议是物业纠纷的重要焦点我国《物权法》中设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为解决此类纷争提供了基本依据。在社区共用资源的种种冲突中毕竟沉淀着许多复杂的利害关系和法律技术问题对区分所有制度法律精神的探讨有利于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具体实施。一保障社区和谐是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基本价值单楼宇、多楼宇构成的商品房住宅楼小区渐已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居住模式。众户人家以楼聚居内外关系复杂尤其是当代楼居对共用资源依赖甚大。对共用资源支配使用、收益、维护是业主内部关系的焦点也是业主与开发商、社区服务企业关系的焦点规则不明、难免是非滋生。商品房住宅楼及其连带的土地权益和附属设施等法学上称为区分所有建筑物也有称为区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分所有小区。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是以区分所有建筑物为客体调整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法律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正是为调整区分所有建筑物上的特有矛盾而产生的。区分所有建筑物是由专用部分和共用部分结合而成的建筑物。专用部分是指建筑物中的具有区分性的各个独立部分。在多单元居民住宅楼中每构造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单元就是一个专用部分。共用部分是指住宅建筑物各专用部分以外的供区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部分构造上应为专用部分所必需、使用上应为区分所人正常生活所必需。如墙体、楼板、楼道、基地、绿地、共用设施、管线、车库、车位等。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是从所有权角度调整区分所有人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定分止争是所有权制度的基本功能。从法律关系层面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内容、权利客体三个要素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人被称为业主学理上通称为区分所有人、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内容作为一种复合型权利类型有三个组成部分即各区分所有人对专用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区分所有人对共同事务的共同管理权。社区共用资源是社区矛盾的焦点在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上如何分配物权尤其重要。就业主内部关系而言区分所有制度采取了共用部分共同所有的制度安排业主们按照自己专有部分的权重对共用部分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就业主的外部关系而言业主对共用部分的所有权能够使业主排他性的支配共用资源在共用部分的支配、使用、维护、收益上享有完全物权不受他人干涉。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制度设计将共用资源的利益归属于全体业主使全体业主成为共用部分的权利主体。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用部分与共用部分具有高度统一性维护业主对共用部分的支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配权也体现了一种价值取向即维护业主安居利益从而保障社区和谐生活秩序。二专用部分与共用部的统一性区分所有建筑物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既有事实属性也具有法律属性。从事实角度看区分所有建筑物是专用部分与共用部分的统一体二者功能不同却相互关联。第一专用部分的功能依赖于共用部分。专用部分不能单独存在而是一个集合体。专用部分在结构上和功能上依赖于共用部分。共用部分的种类和范围决定着、制约着专用部分的正常使用。第二共用部分是楼房居民正常生活的必要资源。第三专用部分财产价值受到共用部分制约。从法律角度看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用部分与共用部分的产权配置上也应当具有法律统一性。专用部分与共用部分的法律利益归属应当统一于业主。社区共用资源上应当禁止设立与业主安居利益排斥、对抗的权利。住房制度改革之初许多人对于物权变动过程中区分所有人对专用部分产权的取得十分在意对共用部分产权范围的界定却不够重视。由于区分所有建筑物专用部分与共用部分的统一关系区分所有人共同财权的客体的构成范围不清晰不明确成为社区冲突产生的重要原因。绿地、车位、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