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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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11]6号各高等学校: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我们研究制定了《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3、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现就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特色专业的内涵和建设目标1、特色专业是指充分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在教育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鲜明的教育特色,获得社会认同并具有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特色专业是经过长期建设形成的,是学校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2、根据《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在全省高校建设200个本专科特色专业,形成国家、省和学校三级特色专业建设机制,通过特色专业建设,探索专业建设实践,丰富专业建设理论,形成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特色专业建设思路与人才培养方案,建成一批高水平、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教学质量的专业点;集成有效经验和实践成果,形成该专业建设内容的相关参考规范,对全省同类型同名称专业和校内其他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专业办学水平,制订新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创新办学体制与机制,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努力提升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高等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1、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构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形成有效机制,吸引产业、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课程计划,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2、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课程内容要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进展、新要求,删减陈旧内容。鼓励引进和使用国外优秀教材,大力提升双语教学的质量。3、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特色专业建设,完善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建立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培训、交流和深造的常规机制,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4、改革实践教学,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形成学校、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三、特色专业项目遴选1、结合我省高校的实际情况,特色专业建设点包括:我省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的煤炭、炼焦、冶金、电力、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和文化旅游等学科专业;与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能源化工、物联网工程、环境保护、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生物制药、数字电影技术、能源经济等学科专业;以及农林、地矿、水利等紧缺人才专业;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区域特色专业。2、各高校申报的特色专业建设点应为教育部公布或备案的本科和高职专业。“十一五”期间已列入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本科专业,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的重点建设专业,原则上不再作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重复建设。各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点,应按照签订的专业建设任务书,加强建设,如期完成既定的任务。3、各高校申报的特色专业建设点要适应我省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需要,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促进高校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推荐的适应我省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应有三届毕业生;推荐的培养紧缺人才专业、新兴战略性产业专业、以及特殊行业专业应有一届毕业生。4、各高校根据下达的年度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指南与申报限额,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从公布的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中优先选出能够充分体现学校特色、面向我省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专业点向省教育厅申报推荐。同名称同层次专业原则上不重复建设。四、加强特色专业建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