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布莱克法律辞典一、基本原则的概念p.40基本原则的作用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实施,弥补行政法律法规的漏洞和不足。法律原则的分类宪法原则基本原则特别原则第一节合法性原则二、行政法治的前提(1)宪政环境;(2)司法监督;(3)授权与控权相统一;(4)形式与实质相统一;(5)消极功能与积极功能相统一;(6)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四、适用规则现代行政可以分为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和行政行为和不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行为第一类恪守“法不赋权则无权”第二类可表现为“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作为”。五、越权无效原则(Thedoctrineofultravires)p.37【案例分析】刘某系某县个体工商户,于1998年8月向某县公安局领取了废品收购的许可证,并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1999年5月县公安局根据举报清查了刘某的废品收购站,查出其收购并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遂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刘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我国行政越权包括无权行政越级行政事务越权地域越权思考:对于“善良越权”的效力的认定。第二节合理性原则二、关于自由裁量基本含义: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行政机关根据其合理的判断,对行政行为的方式、范围、种类及幅度的自行决定权。适用条件:第一、法律没有规定限制性条件,由行政机关采取必要的措施;第二、法律只规定了模糊的标准,而无明确的范围及方式,由行政机关依具体情况和对法律的合理解释采取具体措施;第三、法律规定了明确的范围和方式,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通过授权控制和过程控制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达到事后控制的目的。三、合理性原则的内容正当性平衡性情理性四、分支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尽其最善原则四、违反合理性原则的表现不适当的动机不相关的考虑违背情理的义务显失公正的处理第三节比例原则二、比例原则的内容适当性原则(Geeignetheit)必要性原则(Erforderlichkeit)狭义比例原则(VerhältnismäbigkeitimengerenSinne)三、狭义的比例原则三个因素人性尊严不可侵害(Wessentlichkeit)维护公益(DieWürdedesmenschenistunantastbar)手段适合(Tauglichkeitsgrad)立法例荷兰《行政法通则》(1994年)第三章第3条规定:“1、在某个法律未做限制性规定,或者对该权力的行使未做限制性规定时,行政机关制作命令仍然应当考虑直接相关的利益。2、某个命令对一个或更多的利害关系人产生不利后果,这不利后果须与命令的目的相当。”葡萄牙《行政程序法典》(1996年)第5条“平等原则及适度原则”第2款规定:“行政当局的决定与私人权利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有冲突时,仅可在对拟达致的目标系属适当及适度的情况下,损害这些权利或利益。”第四节公正公开原则二、行政公开原则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第五节信赖保护原则二、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限制主要限于以对相对人课以义务为内容的违法行政行为;在授益性行政行为方面,信赖保护原则取代依法行政原则而居于主导地位。对于违法的授益性行政行为,尤其当违法原因可归责于行政机关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着眼于保护收益相对人权利或者利益,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得自行撤销、废止或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