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号 关于印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人身险部2008年经营绩效考核方法》的通知-经典原创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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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号 关于印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人身险部2008年经营绩效考核方法》的通知-经典原创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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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PAGE10—商业秘密大地财保营发〔20082〕25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人身险部2008年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人身险部:现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人身险部2008年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发送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二○○八年三月十九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人身险部2008年经营绩效考核办法为促进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根据总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结合人身险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考核基本原则一、效益优先原则二、总成本控制原则三、投入产出比原则第二条考核对象人身险部第三条考核时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第四条考核指标考核保费收入、应收保费,具体规定如下:一、考核保费收入考核保费收入=当年人身险签单保费收入±调整保费收入起点考核保费收入300万元。1、团体补充疾病医疗保险按实际保费的40%计入考核保费收入。2、对当年交强险应收保费,全额扣减考核保费收入;除交强险以外的应收保费占其他业务保费收入比例超过5%以上的部分全额扣减考核保费收入。分期付款未逾期应收保费在考核时予以剔除。二、应收保费指标1、考核目标值考核时点当年应收保费率目标值一季度末≤35%二季度末≤25%三季度末≤15%四季度末≤5%2、每个季度末应收保费率都要控制在目标值内。季度末考核应收保费率超比例的,按超比例部分应收保费金额2%扣减部门费用,扣减的费用不予返还。3、分期未逾期应收保费,按公司下发的《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应收保费分期付费暂行规定》(大地财保发[2008]1号)规定,在考核时予以剔除考核。第五条考核兑现一、费用额度1、意外险业务、个人营销业务费用计提比例15%;2、健康险(除团体补充疾病医疗保险)业务费用比例8%;(1)分期付费未逾期保费费用按签单保费收入费用的70%计提。(2)系统推动业务费用比例3%,单个项目系统推动业务费用计提最高不超过5万元。(3)经总经理室专项审批,确定相应承保政策的业务,该部分业务费用计提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人身险部因业务发生展业费用时,在人身险部门费用额度内进行审批报销。年终费用结余部分次年不作结转。二、单项费用招待费、宣传费、防预费包含于费用总额中,根据人身险签单保费收入按以下比例专项予以控制:项目费用招待费当年签单保费收入×2‰广告费、宣传费当年签单保费收入×3%防预费当年签单保费收入×6‰三、手续费指标1、人身险(除个人营销业务)手续费比例8%,超支部分按超比例纳税调整金额相应扣减部门费用。2、个人营销业务手续费按以下险种计提:类型费用比例手续费率调整一类险种15%55%手续费上升的,费用率按1:1同比例下调二类险种15%40%三类险种15%25%四类险种15%20%五类险种15%费用率按赔付率同比例下调一类险种包括: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助型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二类险种包括:大地行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大地手术麻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大地通达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大地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地个人计划生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三类险种包括:大地欢乐游意外伤害保险;大地行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大地游乐观光景点、娱乐场所意外伤害保险;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大地畅游定额保单;民用燃气用户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四类险种包括:大地组合一代;大地组合二代;自助保险卡;大地无忧家庭组合定额保单;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五类险种包括:团体补充疾病医疗险。团体补充疾病医疗保险基准赔付率78%;赔付率低于78%,按下降比例1:1给付手续费;当手续费达到8%时,按1:1增加费用。四、精算预估赔付率指标部门考核精算预估赔付率=自留满期赔付率±(公司精算预估赔付率-公司自留满期赔付率)。自留满期赔付率指标根据总公司系统在2008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按照公司超赔政策统一调整,由客户服务部提供。当年签单业务费用按以下标准调整:精算预估赔付率(X%)费用调整X%>60%费用递减1%60%≥X%>55%费用递减0.3%45%≥X%>35%费用递增0.5%X%≤35%费用递增1%第六条主要负责人薪酬一、基准薪酬人身险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薪酬实行年薪制,以公司起点人身险考核保费收入确定基准年薪,薪酬与保费收入、精算预估赔付率、应收保费等经营绩效挂钩。公司人身险起点考核保费收入1600万元以上的,人身险部主要负责人对应基准年薪19.6万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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