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财政经济类039号镇海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代表姓名董华君标题:关于要求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力度的建议内容: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镇海新城的开发,镇海区农民的大量土地被征用和租用。虽然大多数农民已经办理农保,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农民单靠农保收入养老,以此来维持生活,再就业的人数较少。目前我区的征地赔偿价要远低于其它县、市区的征地赔偿价。同时,被征地的40、50人员(40岁以上年龄段女性,50岁以上年龄段男性农民)的征地补贴金每月只有150元,从2003年至今没有提高,这相对于日益上涨的物价水平,可谓杯水车薪,尤其是对40岁以上年龄段的农民,目前每月只有150元的农保,这个年龄段的农民年纪大,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就业技能,再就业有一定难度,即便就业也只能艰难维持生计。为此建议:1、政府深入体察民情,加大农保力度,提高农民养老金。2、提高40岁以上年龄段女性,50岁以上年龄段男性农民的征地补贴金。承办单位区劳动保障局会同农办注:请勿用铅笔、圆珠笔写,字迹要清楚,一事一件。2009年01月07日附:主办单位答复意见镇劳社案复〔2009〕4号标注类别:B对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董华君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力度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2008年,我区出台《镇海区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并将农民养老保障列为区政府2008年实事工程之首,我区农民参保踊跃。《镇海区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规定待遇享受分为300元/月、250元/月、200元/月、150元/月4档,随着物价水平的日益增长,自2009年1月1日起,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每档提高了30元,目前即为330元/月、280元/月、230元/月、180元/月4档,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已建立起正常的增长机制。区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人员管理服务和就业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镇政办发〔2003〕144号)文件中规定:大龄被征地人员办理农转非手续且失业在家的,每月给予150元的生活补助,对用工单位招用大龄被征地人员的,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用工补助。当时政府出台这个政策,主要考虑到这部分群体年龄大、就业难等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补助,而非他们生活的主要来源。对于您提出的大龄被征地人员150元生活补助偏低问题,我们将做好下情上达工作,积极向区政府做好参谋。感谢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劳动保障工作,并请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我区的劳动保障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抄送:区人大代表工委、骆驼街道人大工委联系电话:86279045联系人:陈贤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