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分公司2016年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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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财保营发〔2016〕42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016年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各业务部门:现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016年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特此通知。2016年3月28日—1—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016年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各业务部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高速且有效益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对象各重点客户业务部、公司业务部(以下简称“各业务部”)第三条考核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第四条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合规经营指标、核心指标两部分。第五条合规经营指标根据总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考核办法对合规经营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必须依法合规经营,确保数据真实性。相关规定详见《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依法合规经营考核办法》。第六条核心指标(一)COR,考核权重40%各业务部全年COR考核目标为93%。计算公式:COR=1-考核利润率;考核利润率=[已赚保费-(营业支出-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单项指标调整-固定管理成本+保费预算偏差—2—考核调整]/已赚保费;固定管理成本=保险业务收入×分摊比例(健康险固定成本分摊比例为3.5%,其他险为4.5%);保费预算偏差考核调整=(年终实际完成考核保费-年初预算保费目标值)×3%(二)保费预算达成率,考核权重50%各业务部保费预算目标及权重如下(单位:万元)非车险49243520609511585324038965300意外险50健康险55657700车险0全险种105395500公司业务部重点客户一部重点客户二部重点客户三部重点客户四部重点客户五部重点客户六部11701503801451005040201560075062651701300012150528540712005550(三)保费贡献度,考核权重5%依据全险种保费增量考核保费贡献度。保费增量=实际完成的考核保费-保费预算目标(四)保费增速,考核权重5%保费增速与市场比。市场保费增速的确定以全国产险市场的平均增速为准。第七条考核兑现根据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各业务部考核指标分值,纳入2016年部门主要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考核兑现奖金。第八条单项指标调整—3—考核COR按以下单项指标进行调整(一)按税法规定需要纳税调整的,纳税调整部分等额折算增加COR,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纳税调整除外。(二)对防预费、广告与宣传费、招待费超标的将按超标金额的25%折算增加COR,标准如下防预费广告与宣传费招待费当年业务自留保费收入×9‰当年营业收入×14%当年营业收入×3‰(三)应收保费目标达成情况考核调整2016年当年保单车险应收保费控制目标为“零应收”。非车险和人身险的当年应收率目标如下:当年应收保费率目标值(剔除分期未到期)时间非车险人身险一季度末二季度末三季度末四季度末≤4%≤3%≤2%≤1.8%≤1.2%≤0.6%≤1.5%≤0.8%对2014、2015年起保保单的各险种应收保费(剔除分期未到期)在2016年各季度应收保费控制目标为“零应收”。未达到上述应收保费季度控制目标,根据其未达标部分全额折算增加COR;存在应收保费数据失真的,全额折算增加COR。(四)资产减值损失考核调整对系统逾期2年(含)以上的应收保费剔除已计入以往年度考核部分后的差额调整COR。(五)对发现存在拖欠内外部费用等数据不真实情况—4—的,将全额折算增加COR。第九条附则(一)年中预考核时,涉及保费指标的按时间进度计算、涉及延迟费用的按年初销售费用政策计算、涉及行业数据的采用距考核期最近期间的数据。(二)保费规模在1000万以上的特殊业务(如赔付封顶型业务)的考核政策,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三)当市场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分公司有权对各业务部经营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调整。(四)如发生对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各业务部应向公司呈报经营分析报告并陈述调整理由,由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同意后予以剔除。(五)如总公司对分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或预算指标进行调整,分公司有权对各业务部经营绩效考核办法或预算指标进行调整。(六)各业务部必须坚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经营成果,部门负责人对数据真实性负责。(七)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由企划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